随着城市水平的提高,城市化的不断扩展,特别是旅游城市的发展,城市景观照明是必不可少的的观光项目。
城市照明规划设计如同城市的设计,需要契合城市主体,同时要具备自身独特的思想,体现照明技术和景观艺术的完美结合。因此在进行
城市照明设计时,需遵循以下五大原则。
一、不求最亮,只求最好
有些人对亮化这个概念的理解不是很透彻,片面地认为亮化就是亮,其实是错误的。一个成功的亮化设计,在夜晚人人都看到它熠熠生辉,美丽非凡,然而在白天日光照射下,即使再加大光源功率,也会毫无效果。其实亮化的效果不在于单纯的亮度,而在于对比。夜晚,周围亮度很低,亮化的效果就好;白天由于周围亮度高于亮化设施营造的亮度,所以亮化毫无效果。当然这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但可以告诉我们在进行
亮化设计时一定要注意亮化部分与周围背景的对比,包括亮度的对比、颜色的对比、变换的对比。所以说进行亮化设计不必追求最亮,只有追求最佳的对比,才能达到最佳效果。在实际操作中,亮化面与背景亮度的对比,才能达到最佳效果。在实际操作中,亮化面与背景的亮度比控制在3:1左右应该是较好的选择,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需要对一些特殊点进行夸大、强调的话,比例还可以加大。另外,除了亮度,还可以通过不同颜色的光源来达到亮化目的,通过使用有色照来唤起对某一白天环境的感受,如暖光色意味着热度,而蓝色光会给人以寒冷的感觉。
二、结合规划,注重特色
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特色,城市亮化必须避免抄袭,突出特色,才能取得成功。目前很多城市建设都存在“千城一面”的“通病”,只要哪个城市出了一种新光源或新灯具,不管与自己所在城市、所需亮化的环境是否匹配,搬来就用。典型的例子有大连的槐花灯飘满全国,宁波的钢管火炬灯在全国成燎原之势以及全国都种上了椰子树灯等等。为规避这种情况的发生,每个城市都应根据总体规划制定《城市亮化专项规划》,在专项规划中明确城市总体亮化的原则与特点。总体原则制定后,再对各个功能区的基本照明指标,如照度、亮度、均匀度、眩光控制要求、色彩控制要求、灯杆灯具控制要求等一一注明,今后城市建设做到某一地区都可根据专项规划要求来进行具体设计,这样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现在灯杆灯具形式难定的问题。
三、锦上添花,宁缺毋滥
城市亮化是一项锦上添花的工作。就是说要通过光的作用突出、夸大一个物体的优点、特点,使之让人得到美的享受。所以我们必须明确准备亮化的物体是不是一块“锦”,如果确实是一块“锦”,那么根据这快“锦”的特点我们来设计亮化方案,突出它;如果不是一块“锦”而只是一块“破布”,那我们就要考虑是否需要来把它亮化而突出它的“破"个问题在城市亮化工作中并不少见。城市亮化是城市发展到较高层次的需要,反过来说,它毕竟不是一种生活必需,应当遵守宁缺毋滥的原则。
四、端正目的,以人为本
城市亮化技术不是建立在照明工程原理基础之上的,而是基于对美学价值的感受和洞察力。一个成功的亮化工程必须是得到广大市民的承认和认可。因此在进行城市亮化设计时,不管是亮化道路、广场还是建筑物,必须明确亮化的目的,即通过灯光让人觉得舒服、好看,以人为本。城市、人和光汇聚在哪里,哪里就有对充足的城市亮化的需求。那些成功的城市亮化的真正魅力,是你可以发现它如何始终为所有市民的生理与心理健康服务,而市民的健康正是而且应该一直保持并成为核心目标。
目前一些城市的亮化工作由于目的不明确,很容易成为一种政绩工程而忽略市民的感受,成为政府积极而市民漠然甚至反对的工程,这就违背了“城市亮化”的本来目的。
五、注重环境,节约资源
亮化工程必须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亮化过多过滥,不仅没有美感,甚至会造成严重的光污染,影响包括市民、动物、植物等生活在同一环境下的生物正常生活。这个一定要引起城市亮化管理部门和设计人员的重视,在设计时充分考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同时,城市亮化也必须注意节源。城市亮化是为城市发展服务的,而城市需要建立一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因此城市亮化也要追求用较低资源、能源消耗来取得较好的效果。这主要包括设计人员在设计时尽量采用耗能小的方案,采用节能的灯具等等。